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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经济环境投诉中心


1、受理涉及经济环境方面群众和企业的投诉举报,提出处置意见。
2、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政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
3、负责区纪委监委交办的经济环境投诉方面信访案件的转办、督办工作。
4、对打击举报投诉举报人的行为进行初步核实。
5、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区各部门经济环境建设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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