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复兴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2 15:13:25 阅读量:473
近年来,复兴区按照中央、省、市总体部署,着眼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分类施治、强化监督,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发生率持续走低,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党风政风不断转变。
一、决策民主化,聚集核心规范用权。该区将规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决策用权做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区分不同层次和权力运行特点,出台有针对性的制度规则。一是区本级规范重大决策。针对防止重大决策失误,研究制定了区委常委会关于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意见,对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完善程序以及决策的落实进行明确;并与之配套出台制度建立起全区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大决策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章立制改进作风。针对以往作风顽疾,出台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新闻报道、规范文稿发表、规范出国活动、规范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公务接待、公车、办公用房、厉行勤俭节约做出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建立全区上下协作机制,制定专项《工作纪律检查制度》保障改进作风各项制度落实。三是规范主要负责人用权。出台规定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重要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和纠错机制,实行领导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为进一步提升区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创新实行《复兴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制度(试行)》,对区直部门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情况及时向其主管区级领导通报,明确了责任追究依据,细化了通报方式方法,促进了主体责任落实。
二、预警普及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针对重要行政权力行使和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着眼风险,加强防范,充分运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系统,加强事前提醒、事中监管,严防事后违规。一是对全区性重大事项跟踪问效。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出台《对区委区政府重大事项跟踪问效的实施办法》、《对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暨总部经济项目实施全程帮办的实施办法》和《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管理办法》,对全区中心工作、发展环境等方面明确监督方式和问责办法。二是紧盯关键狠抓整治。根据作风建设需要,制定整治方案,特别是对上级三令五申的违规配车、办公用房、乱发补贴等违纪问题,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查纠,有效遏制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在全区的多发。三是重点领域专项整改。着眼以往不同领域违规问题多发易发的趋势和现实,出台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对安全事故中出现的失职渎职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着眼信访稳定形势严峻的形势,制定《信访稳定工作问责奖惩办法》,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非正常信访造成不良影响情形的,明确责任追究方式。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三个公开、三个清单”机制建设,建立起行政服务“三级平台”、便民服务“两个代办” 体系,明确了公开不实、公开不力的责任追究规定。
三、监督常态化,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重大节日关键节点狠抓作风转变,构建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该区采取一系列措施,力促全区上下以风清气正的氛围。一是组建常态化检查机制。区纪委改进以往以党风纠风部门为主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工作模式,成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门检查组,从机关各室抽调案件检查业务骨干参与,开展检查业务培训,明确检查重点、方式和纪律。二是盯紧节点全面覆盖。针对重大节目、重点时机,分别制定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方案,不间断全区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三是严防苗头问责到位。将严肃问责做为对权力监控的有效手段。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工作纪律、职务消费、八项规定、类问题26个、公车管理,坚持快核实、快处理、严问责,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当事人和所其在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处理,有力严肃了纪律、端正了干部作风、促进了权力行使公正。
近两年来,全区制定出台完善民主决策、改进工作作风、重点领域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规定46项,基本形成较为严密的权力运行监控制度体系,对行政作为不规范、工作纪律、职务消费等问题,分别视情节轻重采取风险预警、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的处理方式,有效预防了领导干部重大违纪问题的易发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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